包头市稀土产业扶持项目开始申报
来源: | 作者:其他 | 发布时间: 2022-08-11 | 521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包头市关于稀土产业扶持补助政策在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开放申报。



在政策奖励范围方面,凡《包头市促进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包头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发布以来,符合条件的稀土企业均可进行申报。


扶持补助政策共涉及5个方面。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奖补政策包括企业自建购买生产厂房、对原有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改造。除规定的奖补政策外,对固定投资10亿元、外资1.5亿美元及以上,或年度税收5000万元以上,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领军企业、央企直投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更优惠政策支持。


原料供应奖补政策包括账期贴息、购买镧铈补贴两方面。北方稀土集团优先保障我市的稀土深加工企业稀土镨钕类原料供应,供应价格按照其分(子)公司价格执行,并提供2个月货款账期。市百佳担保公司优先提供企业账期履约担保,市财政承担2个月账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利息,一季度一兑。对当年购买北方稀土集团镧铈量折合REO100%超过2000吨、4000吨直接用于加工生产形成后续产品并实现产品销售的本市稀土企业,分别按50万元、100万元给予奖励。


研发和应用新技术奖补政策包括技术平台认定补贴、研发费用补贴、关键核心技术应用补贴、科技技术奖补政策、国家重大(点)科技(研发)项目资助政策。其中,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稀土企业及研究院所,由市财政按照国家拨款额25%、最高500万元配套资助;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的,给予国家拨款额20%、最高300万元配套资助。


金融扶持奖补政策主要由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执行,引导该基金重点支持稀土产业发展项目。凡在我市注册、生产、实际销售并依法纳税的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企业,用于本地项目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8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在贷款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予以兑现。


财税奖补政策包括地方财政贡献奖补、高管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奖补。新建项目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自建成投产后第一个纳税年度起,前三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50%给予奖励,其中稀土永磁电机项目连续五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凡固定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企业,高管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奖励给所在企业,企业可用于改善高管人员薪酬待遇。